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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县级遴选与申报:由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发掘本地特色产品,组织进行营养品质鉴定,并准备申报材料。
(2)逐级推荐: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,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择优向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推荐。
(3)形式审查:部质量安全中心对上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。
(4)专家评审: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,对产品的独特性、营养品质、市场声誉等进行综合评审。
(5)公示与登录:对评审通过的产品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,正式纳入《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》并公告,授权使用相应标志。
(6)动态管理:证书长期有效,实行年度确认管理,定期开展符合性检查,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予以公告退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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